党中央、国务院送给全国文物行业又一份政策大礼包——国家文物局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中央政策文件,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今年7月《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基础上,送给全国文物行业的又一份政策大礼包,充分体现了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文物工作的有力领导,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10月9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解读《意见》时表示。
作为文明古国,我国文物规模和博物馆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是名副其实的文物资源大国。据统计,我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以及数量众多的民间收藏文物,全国博物馆5000余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价值作用,对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于坚定文化自信、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刘玉珠表示。
《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举措,也是中央直接部署,38个中央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相互支持的重要成果,更是指导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遵循。“这个,核心是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度创新和精准管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刘玉珠说。
刘玉珠表示,下一步,全国文物系统要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觉主动在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扎实推进文物事业改革发展。
《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主要任务、政策举措和实施保障,是中央对全面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作出的整体部署。“这个的突出亮点,就是把新时代文物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放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中来推进,既是大势使然,也是使命所在。”刘玉珠表示。
《意见》共提出16项主要任务,突出了四大重点:一是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认知传播方式,要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革命精神谱系和文物价值传播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坚守文物安全底线,要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国家文物督察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三是坚持文物保护利用并重,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要在激发博物馆活力、鼓励社会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大胆探索、开辟新路;四是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要在援外文物保护工程、联合考古项目和文物外展上打造中国品牌、形成中国方案,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这‘四个突破’应该说都是我们文博人多年来一直想做的事情,这次可以说是实现了文博人共同的心愿。”刘玉珠表示,要实现这些重点和突破,必须强化“四项支撑”,即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就如何进一步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表示,不仅要在政策、机制上有所突破,而且要在管理、实践中有所创新。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做好工作,推动解决一些文物领域长期没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难题:一是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更好诠释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汇聚中国力量;二是落实落细社会参与的相关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的方式和管理模式,鼓励支持各地对文物合理利用进行差别化探索与实践,释放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潜力新动能;三是着力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将加大保护利用投入,借鉴赣南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革命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着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开展文物外展精品工程,打造文物外交品牌,依托国家海外文化阵地和国外文物机构,搭建多层次、机制性的文物交流合作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