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公司被裁定破产后,管理人接管该企业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经审计发现,该公司账面记载自2008年起,账上资金以工资表的形式分三笔转入沈某、李某等11人账户资金合计九百余万元。经查,原告某公司沈某等十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开会表决同意,分三次利用发工资的名义私分公司资金达九百余万元,按照其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李某累计获取一百一十余万元。当时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为了公司的亏损显得更小,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安排会计王某将上述资金列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现原告某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返还该款项并支付利息,被告李某辩称:案涉行为发生时原告公司并未出现破产原因,并且被告未通过涉案行为获得收入。
沂源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2023年12月29日修订前,修订后为第一百八十、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被告李某作为原告某公司的监事,在公司经营期间,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开会表决同意,分三次利用发工资的名义私分公司资金,该部分款项视为被告李某侵占,应作为被告李某的非正常收入而予以返还。
李某辩称涉案行为发生时原告并未出现破产原因,然而,涉案行为发生时原告是否出现破产原因与该行为的定性无直接因果关系;李某辩称并未通过涉案行为获得收入,但会计资料显示原告某公司已经向李某等11名董监事发放现金,星空体育app下载且被告自认领取该报酬的方式为现金、割账及抵顶购房款等,即便其没有全部领取现金,但其通过上述各种方式均以获得了同等货币价值的利益,被告也未提供反证予以证明,因此,被告的辩称意见不成立,
综上所述,沂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应当返还其侵占的公司资金。一审判决后,被告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判结果:驳回上诉星空体育app下载,维持原判。
《公司法》第59条、第67条规定,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决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被告李某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某公司就涉案三次发放工资事宜召开过股东会、董事会,也没有股东签字的书面决定文件,因此,涉案三次发放工资行为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及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李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并无证据证明李某领取涉案工资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原告某公司的相关规定。综上,李某领取涉案三次工资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李某作为公司监事、经理,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领取涉案工资的行为,减损了公司财产,损害了公司其他实际出资人权益,损害了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所获得的利益,沂源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予以追回。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李某在发放工资花名册中签字,即是对发放工资的数额进行了确认,在李某未能提供领取相对应的收款收据,也未对差额部分作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对李某就差额部分领取现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同等价值利益的事实,亦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原标题:《【“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公司高管以发放工资名义私分公司财产,法院判决: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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