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称,EVER CREDIT于2月27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呈请人(贷款人)与本公司(借款人)之间本金约16亿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贷款及应计利息。
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然而,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本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本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高等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4年5月17日。
本公司将征询法律意见,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护其合法权利。此外,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此乃由于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利益,并可能损害本公司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