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利恒”)持有公司股份3,085,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8%;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博创”)持有公司股份 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81%;许琳持有公司股份 821,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72%;监事程绪东持有公司股份99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05%;离任董事徐卫龙持有公司股份77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53%。
2024年2月24日,公司分别收到平潭利恒、济宁博创、许琳、程绪东、徐卫龙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利恒、济宁 博创、许琳、程绪东、徐卫龙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