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春节假期刚结束,证监会持续加强监管。2月18日监管部门披露了春节后的首张期货公司罚单,由于员工居间合作管理不到位,国元证券控股子公司国元期货收到来自安徽证监局的处罚。据了解,近年来因居间人合规问题被处罚的案例多发,一般而言都与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居间人管理相关制度有关。
据了解,近年来头部期货公司业务具备多样性,居间人管理也较为规范,但对于一些中小型期货公司来说,由于在居间人行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多因居间业务管理不善而被监管部门处罚。此外,也有期货公司存在互联网营销违规问题,还有期货分支机构在直播中存在外聘讲师给出交易提示性意见行为,上述违规行为均被处罚。
据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对员工居间合作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要求国元期货合肥分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控,规范居间人管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除了合肥分公司被处罚外,还有相关业务人员也被处罚。安徽证监局表示, 张洁作为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未对归属于你名下的个别居间人展业风险予以及时排查,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安徽证监局相关处罚,记者致电国元期货,截至发稿,国元期货并未正面回复。
据天眼查显示,国元期货是上市公司国元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国元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期货公司,注册资本80,200.2292万元,注册地北京,主要从事国内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法定代表人为洪明。
据中期协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共计18978人报名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居间人职业培训,其中14395人完成培训,11438名居间人完成系统登记,登记人数较2022年12月底增加1661人。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多年来监管层一直要求对期货居间人业务规范管理,但即便是如此强调,一些期货公司在居间人管理方便仍然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近年来随着期货交易所返佣比率进一步降低,一些期货公司收入也越来越低。尤其是一些以经纪业务为主的中小型期货公司,居间人业务仍是其获客的重要渠道,为了业绩持续增长,一些期货公司在居间人管理方面出现违规问题。”某期货公司高管李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头部期货公司而言,由于业务布局较为全面,居间人所带来的业务占比较小。因此,近年来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多。
除了居间人不合规被处罚的问题外,今年1月16日,前海期货及董事长也曾被处罚过,而且一日之内还收到三张罚单。据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有三则关于前海期货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对其董事长黄志华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前海期货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等方面未严格分开;未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未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未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检查资料和风险监管报表。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决定书特别提到,在深圳证监局2023年12月1日下发《关于对前海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后,仍有部分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
深圳证监局指出,前海期货上述情况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或者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下同)第三条规定。
与此同时,黄志华作为前海期货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四十三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表示,决定对前海期货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六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7月8日。前海期货应当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分支机构管控、互联网营销活动等方面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在暂停期间届满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检查验收通过,依法解除上述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措施后,方可重新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除了开户被叫停外,1月16日深圳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对前海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年1月5日,深圳证监局收到前海期货报送的《关于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净资本”和“负债/净资产”监管指标不达标的报告》(前海期字[2024]第6号),报告“净资本”风险监管指标低于3000万元,“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风险监管指标高于150%,出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一项及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措施自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前海期货应对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形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近年来,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资本市场监管日趋严格。有业内人士表示,期货公司被监管处罚,除了会导致短期内业绩受影响,公司声誉也可能面临损害。针对深圳证监局相关处罚,记者致电前海期货询问相关整改事宜的进度,前海期货相关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相关的违规业务已经暂停,对于整改的进程也不便透露。
据记者了解,2023年期货行业规模稳步增长,成交额和成交量均同比增长。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85.01亿手,累计成交额为568.5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6%和6.28%。在中国期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近年来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不断提升。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期货公司整体发展稳健,但不少期货公司在内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需要持续采取严监管措施,还需要期货公司改变观念,重视期货公司声誉重要性。而且对于一部分传统型期货公司,甚至没有设立期货公司新闻发言人的岗位。
据了解,1月31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向业内发布《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整体来看,《规则》共六章四十一条,包括明确声誉风险及声誉事件定义、原则、建立机制和覆盖领域等。
声誉作为期货公司长期培育积累的无形资产,不仅是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也是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战略资源,加强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培育和维护期货公司及行业的良好声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据了解,随着中国期货行业规模的逐渐扩张,期货公司产品的日益多样化,但近年来期货市场声誉事件有所增多。
与此同时,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声誉风险管理意识存在个体差异,部分工作人员对声誉风险的内涵及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存在把声誉风险管理与公司风险管理、业务发展等割裂开来的情况。因此,期货公司首先应遵照《规则》要求,建立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规定工作人员的执业规范。
其次,要梳理影响期货公司声誉的风险来源,收集和识别相关内外部信息,制定应对预案;再次,建立统一管理的媒体沟通机制,规范向媒体发布信息的授权、审核、发布流程,并加强与新闻宣传、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的联系;最后,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的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将声誉风险的处置情况纳入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明确要求期货公司应设置新闻发言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其中至少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货公司应保障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能够充分履职所必需的知情权及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