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公司称撞断沥心沙大桥的船只是“挂靠”名下律师分析:可能涉及三种以上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2-23 07:04:36

  2月22日,广州沥心沙大桥被船只撞断,造成5人死亡:空载中巴车驾驶员1人、电动摩托车驾驶员1人、落水小货车3人。

  据央视新闻报道,2月22日凌晨5时31分左右,佛山籍集装箱船“良辉688”轮在航经南沙洪奇沥水道时,因船员操作失当,“良辉688”轮左舷船身触碰沥心沙大桥下行通航孔18#桥墩,随后船头再次触碰下行通航孔19#桥墩,致使该通航孔上的桥面断裂。经核实,共有4辆车和1辆电动摩托车从断裂处坠落,其中1辆空载中巴车、1辆货车和1辆电动摩托车坠落到“良辉688”船舱内,2辆小货车掉落水中。

  后据媒体报道,该集装箱船“良辉688”挂靠在佛山良辉船务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肯定了此事,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一切听安排。

  上述新闻在网上发酵后,有网友提出疑问,船舶为什么要挂靠?被它挂靠的公司在此次事故中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问题,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孙其琛博士解释道,我国水路运输遵循的是实际经营准入制度。

  出于利益考虑,部分内河船舶的实际所有人(登记所有人),会采取挂靠在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的方式进行实际经营,从中获取利益。此种挂靠协议,一般规定船舶仍由挂靠的真实所有人所有并负责实际运营,而被挂靠方只负责办理相关水路运输许可证件,负责形式上的监管,并固定收取或按营业额收取管理费。

  他表示,一般情况下,被挂靠公司即佛山良辉船务服务有限公司和该肇事船舶的实际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九派新闻,他认为“挂靠”是指船舶所有者为了经营方便,将船舶登记在某个具有资质的公司名下。

  这样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利用公司的运营许可、税务优惠、管理经验等资源。个人或小型企业可能没有足够的资质或资源来独立运营船舶,因此会选择挂靠。

  然而,这种模式在便利船舶运营的同时,也增加了法律风险和责任。付建表示,为涉事船舶提供“挂靠”的公司可能涉及多种违法行为,包括为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船舶提供挂靠服务,未尽到对挂靠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违反国家关于船舶运营的相关税收规定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涉事船只可能面临罚款、停航整顿、吊销船舶证书等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涉事船只还可能需要赔偿桥梁损坏的修复费用、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赔偿金以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他还称,船长作为船舶的负责人,通常需要对船舶的安全运营负责。如果事故是由于船长的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船长将承担主要责任。此外,船舶所有者、经营者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在安全管理和船舶维护方面存在疏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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