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
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评级办法》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了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
按照《评级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会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监管将综合评价不同业务的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情况,将不同的监管评级结果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依据,对于风险较大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开展高风险业务。
“《评级办法》制定的目的是通过开展监管评级工作,全面评估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分类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评级办法》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评级要素的设置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严守合规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发挥专营专业特色功能。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明确监管要素,分类监管,有助于提升监管质效。而对于汽车金融公司而言,推动汽车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助于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助力汽车行业发展、扩大内需,同时有效防范风险。
据悉,汽车金融公司成立近20年来,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都得到快速增长,作为主要的汽车产业金融支持力量,着力为促进汽车销售、畅通汽车产业链和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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