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星空体育app下载|农业农村部就“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3-22 20:11:58

  3月22日上午 10时,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有关情况。2023年,是农业农村部连续第七年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一年来,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着力执法攻坚,重拳打非治违,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我们邀请到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先生,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江开勇先生,渔政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先生,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欣太先生为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的各位新老朋友们,大家好!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活动,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2023年,农业农村部连续第七年组织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亮剑2023”主要情况。

  “亮剑2023”由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重拳打击电鱼、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涉外渔业监管、渔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等十个专项执法行动组成。一年来,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着力执法攻坚,重拳打非治违,取得了显著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成效更加凸显。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持续严打重罚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力量投入持续增加,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2万人次、执法车辆68.7万台次、执法船艇27万艘次,同比分别上升18.3%、7.7%和3.8%。办案力度明显增强,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6万件,涉渔违法人员7.5万人,同比分别上升了27%和34%,打击效果显著提升。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8万艘、违规网具83.7万张(顶)、收缴电鱼器具5021台(套),举办集中销毁活动6084场,“绝户网”“电毒诈”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571起,涉案人员5172人,同比分别下降了30%和27%,重大涉渔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

  二是部门联动持续深化。持续密切与公安、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流域禁捕专项执法,会同公安开展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联合公安、海警部署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执法合作的机制不断深化、水平不断提高、领域不断拓展。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地执法机构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敢于亮剑、攻坚克难,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作出了贡献。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对2023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成绩突出的173个集体和279名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

  三是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对地方执法办案业务指导,开展渔政执法骨干人员演训,开设“长江十年禁渔”大讲堂,超过2.4万人次实地或线上参训。提升办案技能,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对116卷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支撑保障,组建农业农村部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专家库,为政策制定和行业管理提供智力支撑。推进装备现代化,严格执行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推动新技术、新装备、新手段应用。广泛宣传报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执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布海洋伏季休渔典型案例14个,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

  “亮剑2023”执法过程中,各地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处罚了一批违法人员,有效维护了渔民的合法权益和渔业生产秩序。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法律震慑,我们筛选出“冀某渔03899”等20艘渔船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收购违禁渔获物等典型性案件,以中国渔政亮剑执法八大典型案例形式进行公布,已发给在座记者朋友,请广大媒体予以关注。

  这个问题的相关情况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刚刚丁斌同志也说了,历经七年的征程,“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内容不断完善,领域不断拓展,机制也不断优化,已经成为全国标志性的渔政执法行动,是我们统筹全国全年渔政执法工作的总指挥棒。与往年相比,“亮剑2024”在执法任务安排上总体稳定,但也有一些调整。从稳定来说,我们仍然是十个专项行动,调整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合力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原来是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还有渔船审批修造检验监管这两个行动,今年把这两项进行合并,形成了一个行动,把源头管理和末端处置进行了整合,进一步串联渔船修造检验、常态监管、执法查处、认定处置等环节的执法力量,推进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整治工作向系统治理、协同处置、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方面破题,更有利于在涉渔“三无”船舶打击治理和监管方面发挥作用。

  二是规范管理鳗苗捕捞行为。鳗苗就是鳗鲡的幼苗,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星空体育app下载,被称为水中的“软黄金”。在部分地区非法捕捞鳗苗行为较为猖獗,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有的地方因为监管不到位还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环境。“亮剑2024”新增规范管理鳗苗捕捞执法行动。一方面,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鳗苗捕捞规范有序,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是希望以此为契机,逐步规范渔具渔法、渔捞日志填写、渔获物定港上岸等配套制度,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的渔获物溯源管理措施,完善渔业治理体系,提升渔业治理能力。这一个专项行动的作用或者我们考虑设这个题,也是一个综合性的考虑,产业不大,但是很敏感,在长江口每年都有偷捕,与长江禁渔有直接关联。另外,这些船长期生产方式低端,管理松散,安全生产隐患也十分突出。还有,这个产业和境外挂钩明显,特别是日本这边的产业,和中国的产业,都关联度很大,所以从整个渔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和高效能治理的几个角度出发,我们设置这个题目,也是想综合性地做一个案例朝前推,希望各位媒体关注。

  除了上述变化,“亮剑2024”还有其他八项需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执法行动。一是扎实做好长江禁渔执法。贯彻落实习关于“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联合执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 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组织化、成规模、链条式非法捕捞行为,不断巩固“四清、四无、四不”良好 成效,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这是最重要的一个执法行动。

  二是持续坚持最严格的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督。休渔期间,严格落实船籍港休渔和专项特许捕捞两项制度,海陆联动加强休渔渔船管控,今年还专门对资源调查船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确保休渔秩序稳定,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船籍港休渔确保这些船能管得住,特许捕捞确保在不影响休渔效果的前提下,有一些资源可以得到科学利用,进一步为我们做好休渔管理形成正向联动。前门打开,后门堵死。希望媒体在跟进休渔秩序执法的时候,这两个点大家关注一下。

  三是持续开展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执法。紧盯不同流域禁渔时间节点,根据黄河的上中下游不同的监管需求,实施精密布控、精准定位、精确打击,用强有力的执法管护好水生生物资源,推动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是抓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严查保护地内违法活动,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严管繁育展演活动,继续组织“水生野生动物执法记者行”活动。还特别要聚焦一些重大的或者群众关注度高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进行重点突破,严打严查,实现水生野生动物的高水平保护。

  五是重拳打击电鱼行为。电鱼不区分品种、大小,对水生生物一网打尽,是一种竭泽而渔、断子绝孙的毁灭性捕捞方式,历来都是我们打击的重点。要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严打重罚电鱼行为,清查取缔制造电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实现大范围群体性电鱼现象基本杜绝、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这么一个总体目标。

  六是规范水产养殖生产。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扩大为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养殖证制度落实、水产苗种生产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多措并举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水产品是大家喜欢吃的,相对来说是高端一点的产品,它的质量安全问题尤其重要。一直以来,我部都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一起严打重罚违法违规行为,总体安全质量是有保障的。但是我们也发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对水产品安全质量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因此,今年我部要重拳出手,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这期间我们还有一系列措施,希望广大媒体也跟进介入。

  七是加强涉外周边渔业执法。持续深化与公安、海警等部门的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越界捕捞行为,与相关国家开展联合执法,树立我负责任国家的形象。

  八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商渔共治、平安守护等执法行动,固源头、除隐患、防风险,以更高水平的安全服务好渔业的高质量发展。

  我的问题是,强化执法监管是维护长江禁渔管理秩序的管理举措,请问去年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年还将组织开展哪些行动?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的第三年,也是“三年强基础”的收官之年。这一年,我们认真贯彻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沿江15省市密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累计出动船艇15万艘次,人员198万人次,水上巡航超过550万公里,陆上巡查超过1000万公里,共查办案件2.74万件,查获涉案船舶2105艘,涉案人员30644人,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720艘,清理非法钓具12.4万个。通过高压严打,非法捕捞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长江流域禁捕秩序总体稳定。2023年,司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29.5%。但是,随着水生生物资源的持续恢复,应该说非法捕捞反弹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从2023年受理的长江流域举报的非法捕捞问题线索来讲,违规网具类的占到52.8%,“电毒炸”类的占到24.3%,传统非法捕捞方式依然大量存在,而一些新型的禁用渔具、钓具也在逐渐增多,偷捕花样在翻新,隐蔽性更强,打击难度也更大,这都是我们要持续关注和加倍警惕的地方。

  2024年是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的第四年,也是“十年练内功”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关于加强联合执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4工作方案的要求,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执法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合作,完善执法平台互通、资源共享、行刑衔接等长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护渔员的协助、巡护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是落实长江退捕禁捕专班《2024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系列专项行动计划》,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物种,持续开展“一江两湖七河”交界水域、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等五大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

  春季是多数鱼类的产卵季节,同时也是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长江野生鱼的易发高发期。近期,我们先后组织了各地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并且会同公安部启动了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将重点打击长三角地区春季非法捕捞销售长江刀鱼、长江中上游地区“潜水电捕鱼”、长江中下游地区大马力快艇“游击”偷捕等行为,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出现反弹,切实维护长江禁渔秩序稳定。谢谢。

  2023年,农业农村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请问这个实施的效果怎么样?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方面会有怎样的部署和安排?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管理手段,每年5月1日至9月16日,除极个别作业方式和特许捕捞外,全部海洋捕捞渔船和配套辅助船实施阶段性休渔。2023年,我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优化,对东海区流刺网、拖虾、笼壶、灯光围网四种作业类型渔船实施专项捕捞,各海区开渔时间进一步统一,专项捕捞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关各地按照我部通告,细化捕捞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专项标识、进出渔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我部组织东海区三省一市开展东海突击行动,统一指挥,全域联动,查处违规渔船20艘,涉案人员216人,罚没违规渔获物200余吨,战果卓著。沿海各地渔政、公安、海警部门聚焦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加强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部分重点地区的调查中显示,91.12%的受访者认为,2023年伏季休渔整体状况良好,经过伏休期间休养生息和增殖放流,多数品种资源量有所提高,三疣梭子蟹、中国对虾可捕量均处于近十年同期较高水平。

  今年,我局将继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监管。一是加强海上巡查,紧盯法院扣押渔船、高速快艇、养殖渔船等重点对象,紧抓北纬35度和北纬26度30分附近两个重点海域,紧扣各海区分别开渔、四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开始等重要时间节点,严防非法捕捞、跨区跨线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优化专项捕捞管理措施,提炼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管理制度落实措施,提升专项捕捞管理效果,确保专项捕捞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对资源调查船管控,监督其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等管理制度,确保渔获物妥善处置,防止流入市场。三是深入实施船籍港休渔制度,严格落实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应休渔渔船名册,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检验、信息周报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渔港内停泊船只监管。发现未按规定回船籍港休渔的,限期返回船籍港,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是全面开展船位动态监控,充分运用全国渔船动态监控系统,逐船标注专项捕捞渔船信息,开展动态船位实时监测,全天候筛查研判违规渔船并通报地方依法核实处置。谢谢!

  2023年5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生效实施,请问,去年在规范管理水生野生动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在今年会有什么样的打算?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长江江豚、海龟等水生野生动物既是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不仅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生态系统、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举措,也是法律赋予我部的一项重要职能。您刚才提到去年5月1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生效,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严厉打击偷捕滥食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按照法律的新部署、新要求,我部加强了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执法监管。聚焦栖息地、交易市场、繁育场所等关键区域,强化对各类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偷捕、盗猎、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近一年来,各地累计检查各类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2.4万处次,检查繁育展演和经营利用场所1.4万处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67起,其中183起已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野生动物1892只,制品2839千克。

  二是创新形式开展监督。组织开展“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我们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利用关键区域进行了明查暗访,深挖细查违法违规线索,广泛宣传曝光。比如在记者行活动中,发现蔡某某等2人,在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捕捞案件,已入选中国渔政亮剑2023八大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重大案件的督办。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我们专门组织了工作组,对深圳野生动物园疑似调包暂养大连“2·11”涉案斑海豹,以及山海关欢乐海洋公园疑似大量非法利用斑海豹两起重大案件进行了核实取证,固定了关键证据。下一步,将适时专项移交地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立案调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司法侦办,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对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全链条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借此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共同参与。谢谢!

  据了解,清明前后是长江刀鲚溯河洄游的重要时段,长江口是长江刀鲚溯河洄游的必经之路,请问目前长江口的禁捕管理形势如何?今年在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野生长江刀鲚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正像您刚才所提到的,长江口水域是我们长江刀鲚、中华绒螯蟹、鳗苗等重要经济物种以及中华鲟等珍惜濒危物种的江海洄游的重要通道。为了加强水生动物的保护,提升长江禁渔的效果,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并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林草、海警等部门成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总体看,经过各个成员单位的联动整治、持续打击,近两年长江口非法捕捞的刑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特别是团伙化、规模化、链条化的非法捕捞重特大案件显著减少。长江口禁捕以前,天罗地网的偷捕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调查结果显示,本世纪初,在两湖几乎消失的野生长江刀鲚现在在鄱阳湖中已经存在较大的生殖洄游群体,而且已经上溯到了长江中游和洞庭湖,长江口青草沙水域也发现了多年未见的长江江豚,这些都说明长江口的江海洄游通道已经基本打通,水域生态环境正在向好恢复。

  3月到5月,特别是清明节前后,是非法捕捞销售野生刀鲚的易发高发期,长江口禁捕区设立以来,我们每年都组织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高强度打击整治,高频率教育引导,严格查处非法捕捞和采购、加工、销售野生长江刀鲚的违规行为。目前市场上可能有销售的一些刀鱼,但是这些都是能够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人工养殖或者海洋捕捞的刀鲚,我们一直严禁以长江刀鲚为噱头进行虚假的消费宣传。

  我刚才也提到了,近期我们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已经启动开展了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打击春季非法捕捞销售野生长江刀鲚的行为。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长三角地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盯违法犯罪的链条和非法渔获物的流向,全面排查梳理,深入研判分析,进一步摸准、找准非法捕捞长江刀鲚的主要人群、活动区域、作案规律,采取错时巡查、异地出艇、暗查暗访、夜间值守等多种手段,水上严打非法捕捞,市场严查违规销售,从重从严、从准从快、打击遏制非法捕捞销售野生长江刀鲚行为,确保禁渔管理秩序保持稳定。谢谢!

  今年农业农村部首次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执法行动扩大为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请问具体有什么考虑?工作重点是什么?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预计7100万吨,其中养殖产量预计5812万吨,占水产品总量的82%,可以说养殖水产品是水产品稳产保供的主力军。今年的“亮剑”方案中,我们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扩大为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除继续强化水产养殖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等执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外,也把水产养殖证相关执法纳入其中,推动配套制度落实,进一步保障养殖水产品生产空间,夯实保供基础。同时,还将开展水产苗种相关执法检查,提升水产苗种质量,助力水产种业振兴。本项专项执法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重点:

  一是继续严格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包括是否贮存和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投入品,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是否销售尚在休药期内的水产品等。二是落实养殖证制度,包括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是否有超越养殖证规定范围的生产行为等。三是规范水产苗种生产,包括水产苗种生产者是否依法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出售或者运输水产苗种是否依法检疫等。谢谢。

  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历来是渔政亮剑执法工作的重点,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年又有哪些打算?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提的,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历来是渔政亮剑执法工作的重点,刚才新中局长开始介绍的时候,也重点强调了这项工作。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机制。2021年我部联合海关、公安、海事、海警,共同出台了“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去年是该办法出台的第三年,全国打私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认定办法的实施效果开展了联合评估,从检查情况看,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属地政府的组织协调责任,为精准认定“三无”船舶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持续高压整治。亮剑行动自2017年创建以来,每年都将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作为重要的执法行动,7年来,在中央的统筹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撑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共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逾20万艘,成效显著。去年,我部还针对高速快艇偷捕多发的新形势,集中组织快艇涉渔违法活动专项打击行动,沿海各地累计查办快艇涉渔案件600余起,移交司法机关48起,查扣涉渔快艇1200余艘,会同公安、海警在浙江举办涉渔快艇集中拆解活动,一次性拆解违法快艇46艘、挂机80余台,形成了强大震慑。

  三是提升执法合力。2022年七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盯住船舶修造、拆解、标识、检验四个环节,继续加力,综合施治,从源头掐断“三无”船舶的产生渠道。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指导各地广泛开展水陆联合执法,露头就打、穷追猛打、反复敲打,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妨碍公务、套牌冒牌等行为,加强渔船修造检验监管执法,依法实施可核查、不可逆的认定处置,继续组织公开集中拆解销毁活动,最大程度压缩非法船舶的生存空间,努力实现动态清零。谢谢!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刘新中先生、江开勇先生、刘忠松先生、王欣太先生的出席。谢谢大家!星空体育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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